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平台(福建省村卫生所设置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15 16:36
(一)加强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所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房屋建设较为规范、基本设施较为齐全,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到2015年底,全省村卫生所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到2012年底,全省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拥有一名经过规范培训、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到2015年底,力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提高到20%,乡医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指导与监管作用,健全村委会参与村卫生所管理与考核制度,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完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村卫生所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