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放宽(正高级会计师晋升条件)
由于高会评审不是全国统一进行的,均由各个省市根据当年的考情自行安排。因此,正高评审的条件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是四川省正高级会计的评审条件,仅供参考。
第七条 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把握工作规律。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能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中的2项以上:
1.组织、指导全省或某地区、部门、系统、大中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期间,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控、防范化解风险、业财融合、资金筹集、提质增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主持制定大中型企业重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企业收入、成本、利润、资产负债率、资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同行前列。
3.主持厅(局)级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并购等方案拟定,所制定的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
4. 近五年来,连续参与厅(局)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行业(系统)年度财务报告审验、专项审计工作或大型项目的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
5.在组织、领导大中型会计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咨询等业务中,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成绩,或承办多项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或事业单位的审计、咨询项目,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成绩丰硕。
6.主持或参与起草编制会计类地方性法规、省级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或受聘参与制定国家会计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7.主持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期间,成绩突出,连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同行业中具有重大影响力)。
8.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经济管理类(会计及相关专业)三等奖以上。
第八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应精通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知国内外会计发展最新动态。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会计类专业课题、项目或研究成果转化工作,课题、项目具备较高的研究价值,成果转换工作取得显著效益;或主持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期间,会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形成相关理论成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取得一定的效益。
2.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专著或译作(本人独著或为合著的第一作者)1部以上,本人撰写的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专业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