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发布时间:2022-09-15 18:5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74号)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此判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故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