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教体局(胶州市实验初中招生简章)
胶州市第二初级实验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6-06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计划招生12个班级,共600人
二、招生范围
划片区域:
护城河以东、苏州路以西、郑州路以北、胶州路以南的属中云街道办事处和阜安街道办事处的区域;217省道以东、福州北路以西、胶州路以北属中云街道办事处和阜安街道办事处的区域。
入学缓冲区:
将福州北路以东,胶州路以北属阜安办事处的区域设置为六中和二实初的入学缓冲区,由家长和学生在两校间自主选择就读学校。
三、招生对象
(一)规范招生行为。中小学按照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中学50人)招生。根据省、市严控大班额和“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要求,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对已经达到班额标准的学校,不再接收转学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范围外学生,严格禁止学生借读。
(二)按照批次招生。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入学:
第一批次:符合学校划片区域“两证”(户籍本和产权证)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并且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
第二批次:
①符合划片户籍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②范围内需异地安置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③符合规定的需异地安置的征迁村民子女。
第三批次:户籍不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但自有房产(实际入住)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且房产证或产权证为儿童父母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
①符合条件的有自有房产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②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报名所需证件:
(1)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需携带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籍本原件、儿童随父母同住的住房产权证原件。
符合规定的需异地安置的征迁村民子女入学,以租赁房屋报名的,需提供户籍本原件、拆迁协议原件、市房产服务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学生父母无自购住房证明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审核的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住房证明、居住证。
其中,学生的父母在我市有自购住房且实际入住的,只审核户籍本、住房证明、居住证(非胶州户籍但是青岛其他区市户籍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只审核户籍本和房产证明)。
租房的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①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②父母一方务工证明:第一类务工的,需提供与胶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在胶州市人社局备案的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作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第二类经商的,需提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商营业执照。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④父母一方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满一年的市房产服务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证,承租人须为儿童父母一方,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
(三)规范工作流程。义务教育招生实施先审核报名材料后网上报名的办法。
①提供报名证明材料时间:
6月15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符合第一、二、三批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到我校提供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6月29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符合第四批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到我校提供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②网上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22日(开放时间为早7:00至晚上8:00,其他时间则关闭报名系统)。小学、初中(含民办学校)入学报名通过登录教体局网站(http://www.jiaozhou.gov.cn/jtj/),点击“义务教育招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不予建籍。
③网上审核时间:7月23日—8月11日。
④网上录取时间:8月13日—8月15日;8月16日各中小学公示录取名单;8月19日开始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做好就读保障。依据学位类型的四个批次顺序依次录取,上一个批次录满,下一个批次不再录取,采取分流安置的办法。出现同一批次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采取按户籍和房产办理时间的先后、电脑派位等方式决定安置顺序。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和未实际入住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学校将严格做到招生政策、办法、程序、结果“四公开”。
招生联系电话: 87295288 8729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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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胶州市第二初级实验中学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