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充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11日,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充市已于今年初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将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细则:
据了解,住建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操作细则。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异地缴存职工回家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是在全国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用途为购买南充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人需要提供异地公积金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附最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职工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收入证明》(附最近1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以及公积金贷款其他资料。
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289笔:
“如果能公积金异地贷款,我儿子就可以回来贷款买房子了。”市民陈先生得知《通知》后,觉得儿子买房子将不再是难事了。原来,陈先生的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泸州市,现已工作两年,考虑到在当地买房压力等,打算回南充购置新房。而陈先生想到儿子在泸州工作的单位已缴住房公积金,想让儿子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我市已施行公积金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实施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从今年5月起,我市扩大了异地贷款缴存职工范围,开展省内外异地缴存职工在南充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业务。申请人只需提交缴存证明和收入证明(表格可网上下载),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和信息登记。今年以来,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289笔,金额近9000万元。
在南充缴存公积金在外地买住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于这个疑问,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到外地买住房,可以在本地贷款,也可以比照前述,在外地享受异地贷款政策。若在本地(我市)贷款,则要求申请人在南充市内有经过评估、足值的抵押物,购房地限于省内城市,购房人只能是公积金缴存人或配偶,所购住房为已签约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非二手房),贷款资金直接划入楼盘开发商账户,其他政策与本地购房基本一致。(来源:南充新闻网-南充晚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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