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二净三恢复”南京江北新区创新在建工地管理模式
“一清二净三恢复”,让在建工程项目不再“留尾巴”。记者近日从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针对在建项目的环境问题,新区执法总队创新提出“ 一清二净三恢复”,在保障在建项目环境秩序的基础上,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为江北新区市民精心打造的杏湖公园目前正在施工收尾阶段。9月1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工人正在对临时搭建的工棚和部分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对这些临时宿舍进行吊装撤离,之后将进行场地恢复、栽植绿植等,确保恢复的绿地较之前进一步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陶鹏介绍,工程建设之前,施工单位要到江北新区审批部门申请建设临时建筑,使用期为两年,如果工程延期,可以申请延用一年。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拆除临时建筑,否则将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进行罚款。
“江北新区目前共有200余家在建项目,对竣工后的工程项目,我们督促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做好环境秩序的问题排查,要求做到‘一清二净三恢复’。”陶鹏说,“一清”指在工程结束后第一时间拆除工程配套的临时建设;“二净”指在拆除完毕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证场地干净整洁;“三恢复”指恢复因为施工需要停用的原有设施功能,同时执法部门也将联系在建项目所在社区和市政绿化养护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恢复原有设施功能,保障周边良好的市容环境。
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王欣说,城管规划类执法是城管执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竣工后的项目场地不及时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拖运、部分设施功能不及时恢复等问题,会严重影响群众对城市环境的需求。南京市总队规划监察支队创新工作方法,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制作并印发了《规划普法宣传册》,统筹各区执法队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进行相应的规划类法规宣传与服务,不断提升精细化执法服务水平。(王天语 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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