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长沙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发布时间:2022-09-16 04:19
1.长沙公积金可以提取,条例提取政策的,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蔡锷中路196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雨花区管理部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省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金茂路3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望城区管理部地址: 望城大道98号
3.长沙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到湖南省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地址在:识字岭,公交站为:千思装饰站)2、拿到表格到单位盖章,并要求单位开出离职证明3、办理指定银行的阳光公积金银行卡4、带上盖了章的填写完的申请表、离职证明、身份证,到湖南省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周末、节假日除外)提示:需要直系亲属代领的,需要出具户口本,或者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