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检验实验室被吊销许可证(国家认监委和其他质检部门可以对哪些情形的实验室做出撤销资质认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9-16 18:1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版 第三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二)检验检测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对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或者资质认定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四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整改期间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逾期未改正、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形。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