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积金(大连市公积金的基数)
发布时间:2022-09-17 15:24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平均工资额。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个人缴存者的缴存基数按照大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正整数倍确定。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只允许调整一次。 职工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且不得高于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倍。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规定的缴存比例。除个人缴存者外,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应为1%的正整数倍。(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