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山东省公安厅的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9-18 15:24
公安厅一般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信、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扩展资料:公安部门是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 它是省(自治)政府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公安部门由省(自治区)政府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所。 公安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 分局和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三)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查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账户,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殊行业。(四)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