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会馆的来历)
发布时间:2022-09-19 01:19
陕西会馆,是明清商人会馆的典型代表,其内在的商业议会、资本运作体制等等对今天的商会、商人会馆等等的运作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陕西会馆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城区中华南路41号,又名春秋祠、陕西庙,毕节市民常叫“三旅社”,它是过去陕西在毕节的盐帮客商于清朝乾隆年间筹资修建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陕西会馆不仅仅是供陕西商人聚集议事的地方,还是毕节广大民众上香祈福、看戏娱乐的一个场所。由于其所具有的突出建筑特点,毕节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将其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陕西会馆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贵州毕节段的17个文物景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