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分工)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对外宣传、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综合统计以及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规划科: 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指导和审核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查或审批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耕地补充方案,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出让、划拨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审核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核、发布建设用地信息。产权科: 拟订地籍、房籍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房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和土地、房产统计;负责土地、房产确权,对土地、房产登记、发证和抵押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调处土地、房产权属纠纷市场科: 管理全市房地产交易,规范房地产市场及其交易行为,受理房产,地产转让、租赁的申报、审核和鉴证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报批和登记工作。矿产科: 负责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组织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的审核和地质勘查、采矿许可证审核登记发证工作;调处地质勘查、采矿权争议、纠纷;负责地质资料汇总、勘探成果管理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测绘管理科: 负责编制测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测绘技术规定实施办法;监督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质量管理规定;管理全市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和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出版工作;审核公开出版和展示的地图;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办理测绘任务登记,审查测绘单位资质,负责仲裁测绘纠纷;管理和监督测绘标志保护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工作。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外事、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中的技术职称评聘、科技成果申报工作;承担局党委党务、纪检监察工作。执法监察大队:
一、负责对国家、省、市土地、矿产、测绘、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制止土地开发利用、矿产勘查开采、测绘活动、房地产开发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土地、矿产、测绘、房地产违法案件、执行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法规科: 负责草拟国土、矿产、测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法规的宣传、解释;组织调研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财务科: 汇总编报年度财务综合计划、经费收支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落实和监督;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市直管公房租金。解困房资金的使用。老干科: 负责协助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信访科: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交办信访事宜;向下属单位交办信访,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领导接访群众;调查了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收集、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报送信访信息,及时向领导反馈信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