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事业单位改制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19 05:49
地方部门性文件。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而制定,于2009年4月28日发布【川府管发〔2009〕62号】施行。《意见》共八条,涵盖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处置程序、处置方式、纪律要求等内容,是开展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