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统计年鉴(川大校长职责)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处理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服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部署,参与学校重大改革发展决策、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等综合文稿的起草、撰写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开展超前性调查研究,对学校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事项开展可行性调查研究,对师生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研报告,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与党委办公室共同组织起草学校工作年度总结和计划。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行政公文;承办上级来文及学校公务文书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阅、催办及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学校每周《工作安排》的编制,以及《工作安排》相关事宜的通知、协调;负责校务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记录、纪要撰写、送签及印发。
四、负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督促和检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等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
六、负责编印学校简介、《四川大学公报》、《信息与动态》、《四川大学年鉴》、《四川大学大事记》、《每日信息》及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汇编。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全校性活动,负责组织和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或学校承办的重要会议及活动;负责学校总值班室的管理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八、负责学校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编制及报送工作;负责对以学校名义报送、发布的信息及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九、负责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十、负责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校的接待安排;负责以学校的名义对外联络和接洽工作;负责院士、杰出教授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综合性合同、协议和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或协议;参与校内规章制度的论证与审查;负责处理涉及学校权益的法律事务工作,参与学校对外合作的专项谈判、合同审查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监控;对外代表学校参加诉讼及非诉讼调解,为学校各单位提供所需法律咨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
十二、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印章和校长印鉴;负责审核并开具学校行政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负责管理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三、负责校长信箱的管理、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纪念品的制作与管理。
十五、参与学校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负责所属会议室的使用安排和管理。
十六、负责与党委办公室共同管理机关文印室和小车班的工作。
十七、负责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节假日值班及慰问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