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整改方案(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吗)
发布时间:2022-09-19 21:22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需要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如下:
1、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2、第二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扩展资料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