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管理制度(学校图书发行管理员是干吗的)
发布时间:2022-09-19 21:44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树立服务意识。
2、全面贯彻执行《中小学图书馆规程》,严格执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图书馆的工作安排。3、分工合作,保证图书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4、加强图书馆与师生的沟通,及时全面地了解广大师生的需求,及时跟踪图书的出版发行动态,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图书的采选工作;及时做好报刊收发订阅工作,按时更换阅报栏的报纸。5、严格把好图书的质量关,在验收中发现图书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退换;图书到馆后,要及时做好图书分编、著录、贴标签、盖章和上架等工作。6、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保管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借阅服务。做好学生的阅读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保持图书馆安静的教育。7、定期做好新书通报、好书推荐,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办好图书馆知识专栏,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图书的利用率。8、做好学生管理员的上岗培训工作,使他们能胜任各自的岗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9、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剔旧,及时处理丢损图书的赔偿。10、按时开放各库室,不断提高图书馆为教学服务的质量;做好ILAS图书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图书馆网站建设,定期更新网上内容,使图书馆的网页成为联系图书馆和广大师生的纽带。11、保持图书馆的整洁,定期打扫,分工负责;经常开窗通风,做好“防火、防盗、防蛀、防霉”四防工作。12、刻苦钻研业务,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专业论文,多进行业务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图 书 阅 览 制 度 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撕纸,吃带皮的东西,保持室内肃静,卫生清洁。二、爱护图书,不准剪裁,更不准随便拿走,阅后请放回原处。三 、 阅览杂志、报纸,只能在室内查阅一律不准外借。四、如发现私自拿走或者损坏,撕页等加倍罚款,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1、 专人负责管理,图书、杂志上的公章、编号不准涂改,标签不准揭掉,违者加倍赔款。2、 教师借书,一般不超过五本,且必须两周内归还。寒暑假前必须全部还清,以便图书室清点图书。3、 学生要凭借书证借书,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4、 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5、 师生自觉遵守纪律,翻阅后,必须把图书、杂志放回原处,如有偷盗,加倍罚款。6、 做好防潮、防尘、防蛀、防火等工作。7、 师生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杂志。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图书室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保护好图书资料,特制定本制度。一、图书资料采购 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依重点、基础、一般藏书的相应比例购买图书。可到新华书店选购、预订,外出购买,也可向有关出版发行单位函购。购买图书资料由学校负责,领导审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购书。购书人要熟悉馆藏情况,了解读者需求,掌握图书发行情况,综合考虑各科室购书意见,制定采购计划。各科室所需图书资料,由各科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向学校提出建议,由校长审定。图书室应及时提供图书资料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购书人参考。根据图书采购计划,办理图书采购,并向领导汇报计划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二、图书加工整理 对新购回图书及时进行验收、登记、盖章、分类、著录等整理工作,图书整理完毕后及时上架,投入使用,未经归类整理的图书不得借阅。三、图书借阅 1、图书室主要为教学科研服务,凡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2、办理借书证 凡本校教职工可直接在图书室登记借阅;学生可凭班主任证明办理借书证一本。3、借书数量 本校教职工借阅专业图书资料,原则上不得超过20册(份),文艺书刊每次限借5册;学生每次可借专业图书资料5册(份),文艺书刊2册。4、借阅期限 专业图书资料,教职工借阅期限为1个月,其余书籍为15天,杂志为1周;学生借阅专业图书资料不超过15天,其余书刊不超过1周。凡借阅图书资料,必须按时归还,若要继续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若超期不还,每册(份)每天收取0.5元的超期占用费。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催还、清还工作。5、借阅者要爱护图书资料,不得丢失、污损。如有丢失污损,按下列办法赔偿: ⑴馆藏2本以上的,丢失1册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馆藏仅1本的,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⑵多卷书(含连续出版物、期刊),丢失其中1册,按全套书价赔偿,余卷不给赔偿者。⑶借阅者若在办理赔偿手续后6个月内找到丢失图书,可将图书送还图书室,按超期还书收取超期占用费。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每证限借一本(套)。二、借书时要按管理人员的要求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馆。三、按期归还图书,逾期归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四、教职工工作调动,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学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