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图片(女环卫工称被站长性骚扰4年,是真的吗?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该事件属实,遭遇上司性骚扰的环卫女工黄某已将站长连同环卫单位一起告上了法庭,广东首例“性骚扰”立案!
据报道,早在2016年3月,黄某便和丈夫从湖南老家来到广州,一起入职越秀区某街道环卫站成为环卫工人。黄女士透露说,一开始的时候,站长周某只是发了“早上好”之类的正常问候她。当然,这没有什么异常。
可到了后来,站长周某却就经常黑她发一下“勾引性”的图片、视频,甚至发了不少暧昧性的话语给黄女士。例如,“你在哪”?“我想你了”……
甚至到了后来,周某见黄女士没有顺从他的意识,还以开除他人作为要挟。但让黄女士最终“爆发”的,应该是那天晚上周某故意支开她老公,欲让她做出不雅之事。
四年以来,周某持续不断地打电话、发微信,甚至屡次在上班时间到岗位上纠缠,这让黄女士的精神上真是扛不住了。所以,这才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目前,事件经过调查,已确认属实。广东首例“性骚扰”立案,涉事站长周某及该环卫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把环卫单位一同告上法庭,这样合理合法吗?
对此,有人提出说,为什么要把环卫单位一同告上法庭呢?工作单位如果对此事不知情的话,那也不算涉事呀?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义务建立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的。而事情发生后,用人单位没有从条例规定上保护工作者,就便是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所以,黄女士将用人单位一同告上法庭,这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虽然环卫单位没有直接对黄女士造成伤害,但用人不当,且没有制定规矩规范工作者的行为,属间接侵害了黄女士的人身权益,所以也理当承担法律责任。
女性在职场上受到性骚扰,该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向对方所在的用人单位投诉或向自己的用人单位寻求帮助
从法定义务上来讲,用人单位是有必要保护工作者的。如果侵害者与自己不在同一家单位,可以去到他的用人单位投诉。若侵害者和自己在同一家单位更好办,就直接向用人单位寻求帮助即可。
第二,若用人单位协调无果,则建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有些用人单位不负责任,或者说是侵害者并没有在公司方面的协调下改正自己的行为,还是继续性骚扰自己的话。就还是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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