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案例(起诉不当得利,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2-09-20 03:59
需要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进行说明。
一、不当得利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四要件说)
根据法律原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二是他方受有损失;三是一方取得的利益与他方所受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一主取得利益无法律上或约定的依据。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均需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才能成立不当得利。
三、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1、对于前面三个要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2、第四个要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原因:对于无法律或约定上的依据,属于消极事实,由主张不当得利一方承担这类事实的举证责任,违反公平分配举证责任原则;
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