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烧饼加盟(《水浒传》武大郎卖炊饼一个月能赚多少钱?为何能养起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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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水浒传》的人都听过这么一个段子:宋代真是一个人人富足的社会,武大郎就靠卖炊饼就能住两层别墅还能养活漂亮老婆。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匪夷所思的生活品质是在北宋末年真实存在的,还是施耐庵先生写小说的时候一时手滑没考虑细节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算一笔细账。
我们先来看看武大郎的家庭收入情况。
武大郎一家两口人,所有收入来源都是他卖炊饼。本来他老婆潘金莲是会做点针线活的,但是并没有把这个当成赚钱的工具,唯一一次做针线活是帮隔壁的王婆,还没赚到钱,因为王婆的原话是“久闻娘子好手针线,只是不敢相央”(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炊饼不是饼子,其实是面粉做的蒸饼,据说是为了避宋仁宗赵祯的讳,改成了炊饼。这个蒸饼显然是扁的,因为戴宗能够从怀里摸出几个炊饼来吃(水浒传第五十三回),如果是馒头这样的半球形,怀里揣几个恐怕不是很方便,除非他要假扮大胸女子。
既然怀里能揣几个,那么说明炊饼不大,直径大约在15厘米左右。武大郎每天销售的数量是10扇笼,考虑到武大郎的身材,他能够担上街的扇笼每层最多只能装10个炊饼,也就是每天100个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水浒传》二十四回介绍,武大“拿了几个炊饼,买了些肉,讨了一镟酒,请郓哥吃”,说明大冬天炊饼是随时可以吃的,说不定还需要一到两台发热装置(小火炉子),把炊饼摊开了加热卖,不是胡乱用俩箩筐担着就上街,这就更不能多装了。
请注意,这个数字我往高了统计了,因为武松的原话是“假如你每日卖十扇笼,你从明日为始,只做五扇笼出去卖”,请注意武松说的假如,而不是真的每天卖这么多。后文中也提到,武大郎抓奸那天,只做了两三扇笼出去卖。
那么这100个炊饼值多少钱呢?罗贯中写过一本书,叫《三遂平妖传》,讲的是北宋王则造反的事儿,里面提到了炊饼的价格:大的4文,小的3文。(这个造反的货我以前也写过:)
非常巧的是,贝州就是后来的清河县,正是武大郎的老家。考虑到武大郎生活的徽宗年间比王则生活的仁宗年间经济更加崩溃一些,所以难免出现一些通货膨胀,再加上武大郎的炊饼已经有了品牌效应,连西门庆都知道“他家如法做得好炊饼”,估计能够卖到7文一个。
这样算下来,武大郎正常情况下卖炊饼每天的流水是700文左右。鉴于炊饼的原材料仅仅是面粉,没有肉、油、菜等辅料,所以利润应该不高,大约只有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我们就算武大郎心肠黑一些,每天的利润是200文。
这样算下来,他一个月的收入是6000文。
这个收入是实打实地拿到手里的钱,当时宋代对于武大郎这种城镇人口经商的收税方式分为两种:开店面的坐贾需要交税,经过收税点的行商需要交税。但是武大郎没有在家开门面,自己选择路线又不需要经过收税点,所以他完全可以合理避税。
此外,当时没有城管砸摊收管理费和清洁费,因此算上他日常的损耗、运气不好没卖完的,每个月的收入5000文,问题应该不大吧。
这个数字,就是武大郎的家庭月收入了,我们再看看他的家庭开支。
第一项开支是房租。
武大郎自己说了,他是自己搬家到阳谷县租房子住的(从清河县到阳谷县不需要办户口迁移,也不需要买房才能落户),住在紫石街,一楼一底,独门独户还有后门(西门庆就是从后门逃走的),楼下配备了厨房,楼上配备了卧室,楼下还能给武松改一间非常不小的卧室出来,并非哈利波特睡的那种楼梯间——“武大叫个木匠,就楼下整了一间房,铺下一张床,里面放一条桌子,安两个杌子,一个火炉”。从这个描述来看,说是别墅肯定有点过分,但是算得上是标准的跃层。
紫石街的地段如何?从县政府门口“转过两个湾”,说明还是处于县城的中心地段(至少是准中心地段),旁边还有一家茶馆(王婆开的),人流量还算大。
这样的房子,租金大约是多少呢?书里没有说,但是我们可以推算。
宋代的房租一开始蛮贵(主要是京城开封),但是后来政府看见这门生意划得来,就开始修建公租房,由政府出面来租房子,把京城住房的租金拉下来了些,所以当时开封一间房的月租大约是500文左右。按照我们现在的租金标准来推算,开封一间房子的租金到山东阳谷县租一个跃层恐怕稍微差一点点,所以我们就算武大郎的房租一个月是600文。
这个数据还有一个佐证。欧阳修曾经写过一个租房卖饼的人房租,每天6文钱,每月180文。考虑到武大郎的住房面积至少是人家4倍,每月600文实在是比较公道的价格。
第二项开支是日常生活费。
武大郎的生活水平其实并不低,至少喝酒吃肉是没问题的。武松刚到家的时候,有鱼有肉有酒(无非是些鱼肉果菜之类,随即烫酒上来),他请郓哥吃饭,也是有肉的(拿了几个炊饼,买了些肉,讨了一镟酒,请郓哥吃)。
如果他没有这些突如其来的应酬,每天的开支应该是多少呢?他自己没说,但是郓哥说了,还说了两次。郓哥二十三回的时候说,“赚三五十钱养活老爹”,二十四回的时候又说“我指望去摸三五十钱使”,这说明,郓哥和老爹两人每天开支50文已经足够了。
这个数字,跟程民生教授的《宋代物价研究》里“北宋人均最低消费20文”是比较吻合的。
请注意,郓哥一家老的老小的小,生活品质并不高,连吃肉都比较少,他对食物的要求是“酒便不要添了,肉再切几块来”。对比武大郎家里还有貌美娇妻需要日常的服装、化妆品、首饰等装备,武大郎两口子每平均天消费70文,应该算是能够维持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这样,他的日常生活开支每月是2100文。
再加上其他的医药费、请杂工的帮工费以及其他乱七八糟的不可预知的开支,每月200文的机动,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了。
这样算下来,武大郎每个月收入5000文,开支2900文,还能节余2100文。
2100文是个什么概念?按照购买力来说,徽宗年间的1000文钱相当于现在的800元人民币左右(有很大的空间,京城和地方的物价差异比较大,我取的中间值),也就是他一个月能够存1700元人民币。
我再说得明白一点。武大郎担着炊饼上街,每天的流水是500元人民币,一个月的营业额是15000元人民币,利润是4000元左右。
这样的收入水平在当时是什么概念?我举几个例子。
隔壁开茶馆的王婆对他的评价是“一个养家经纪人……又会赚钱”,说明武大郎的生意在当时做得算好的,同样是做生意的王婆虽然说不上羡慕他的生意,但是还是不至于看不起他的收入。
武大郎自己花钱,也算得上是大大方方毫不吝啬,如果没有足够的积蓄,恐怕他不敢如此消费。
王婆请潘金莲帮忙做衣服,为潘金莲安排了一些酒食,武大郎觉得很是过意不去,对老婆说:“你明日倘或再去做时,带了些钱在身边,也买些酒食与他回礼。”结果第二天潘金莲带了多少钱过去?1000文。
再看,武大郎为了找郓哥打探消息帮忙捉奸,请他吃饭之后,还送了些钱给郓哥作为报酬。这个报酬是多少呢?数贯钱,几千文。
从这个消费水平来看,施耐庵并没有瞎写,武大郎靠卖炊饼,运气稍微好点,起床稍微早点,工作稍微累点,定价稍微高点,每个月赚4000多块钱,再存1700块钱作为积蓄,差不多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武大郎和潘金莲没孩子,不用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所以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非常非常宽裕了,足够他们维持一个相对体面的生活,毫不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