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4S店修车,给我偷偷换了非原装配件,我该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22-09-20 22:19
S店是汽车生产商给予授权的商业机构,理应代表厂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在维修中,4S店使用非汽车厂家指定品牌的配件,就是消费欺诈。
如果4S店提供不出原始修理记录,消费者可认定4S店存在商品或消费服务欺诈,根据消法规定,可要求4S店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赔偿。
扩展资料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第十五条规定: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保留证据,找个一般律师能稳赢!这些不良车商最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