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牌(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20 23:41
道路交通标志的高度设置的规定
标记高度是指从标志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垂直距离。 标志的高度不应侵入道路的边界。 对不同地点设置的不同类型交通标志的高度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来说,交通标志的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装在路肩上的标志距离路面1.8〜2.5m。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被视线阻挡,可能会增加。 标示牌的外缘距离路边实线或肩缘不少于30厘米。
2)当道路有路缘,排水道或人行道时,或者有可能停车或行走时,从标志下边缘到人行道或肩部的最小高度为2.1mm。
3)在同一标记上设置两个或多个标记时,下标的下边缘高度可以从标记高度减少0.3m。
4)安装在道路中心隔板上的标记的下边缘应距离地面最小高度为2米-久盛通交通设施。
5)安装在导流岛,分隔线,绿化带和其他非乘客位置上的标记,其下边缘的地面最低高度应为1米。
6)在高速公路上,路边标记距车道的最小高度为2m。
7)在降雪量大的地区,标志的高度应考虑到积雪厚度和冰厚。 标志的高度可以用伸缩杆进行调节。
8)安装在门架上的标志,其下缘离路面的高度,应根据道路要求的间隙高度要求确定,一般不低于5.2m。
9)当悬臂上安装指示牌时,标志下边缘的高度应根据道路规定的间隙高度进行设计,一般不应小于5.2m。
10)标牌安装在路边结构上时,安装速度为2〜2.5m; 招牌的外边缘距离路边实线或肩边不得少于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