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二手房(广西北海二手房交易税费)
发布时间:2022-09-21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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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卖方缴纳(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3、契税——买方缴纳
(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征收方法: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90平米-144平米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144平米以上的住宅按成交的3%征收;若买方购 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