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我是农村的,有人想把农村的自留地和自留山转让给我。请问可以转让吗?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2-09-20 22:47
您好,自留地与承包地在性质上并无大的差异,且同为集体所有个人使用,因此在自留地上建设房屋同样应当依法进行申报审批,取得合法证件,完善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当下自留地是不能随便建造非农业设施建筑的,其基本上属于农用地范畴。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较为分散,一些年代久远的土地性质早已无法分辨,因此在相关法律尚未出台之前,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建设的房屋即便没有取得相应手续,只要满足房屋建设时的要求,同样应当视为合法使用土地建设的合法房屋,在遇到征收时同样应当按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另外,在土地流转方面,自留地无法像承包地那样流转,被征收人在与他人签署土地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目前,新一轮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展开,关于自留地的确权问题目前虽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部分省市已经将自留地纳入确权范围了,这意味着农户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将得到进一步明确,这也为以后的自留地流转等土地制度改革做好了铺垫。土地承包经营权既然已经“三权分置”,那么自留地也将相应的有其流转经营的方法。